想不到與PIXNET的相處時光會是如此地短暫。
本人EverDark的部落格永久遷移至以下新家:
http://everdark-alienatio.blogspot.com/
也就是在BLOGGER!
所有既有文章都已經一並轉移完成,新家的閱讀介面我有信心將會更為舒適,短時間內相信不會有一遷再遷的疑慮 !
想不到與PIXNET的相處時光會是如此地短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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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XNET還算有腦,剛剛似乎把廣告的位置稍微改變了,原本直接就連在文章本體之後,弄得一副好像廣告是作者本人放上去的感覺,有夠蠢。
好,以下開放推薦國外部落格資源!(炸)
之前玩過FC2,但短暫使用的經驗感覺不算很好,也有可能是那個時候我還搞不太懂部落格的細部設定概念吧。
95%的患者會在成年(約莫20歲)以後不再發作、或很少再發作。
沒錯。我就是那另外的百分之五。
0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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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最近在notebook上改用Google的瀏覽器:Chrome,發現的確不錯用。但遇到了一個問題,就是較小的字體它會自動以標楷體顯示,其結果就是字變得更小。(標楷體的視覺效果所致)
看來得花時間研究一下了......
ps.一個非常棒的Chrome的廣告: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lqImTN1Rw0
(內文與標題不符?)
如題。
(太簡短了吧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