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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有些人看了標題就知道我想要談論的是什麼話題了吧?

最近台灣一些online遊戲的廣告,紛紛起用了擁有大胸部的年輕女性,藉由類似「賣肉」的形象來吸引閱聽人的注意。似乎NCC這個謎樣的組織收到了不少來自民間的投訴,於是開始討論這些廣告是否有「物化女性」、又或者「妨礙風化」等道德問題。

在一個「公序良俗」某些人說了就算的社會,卻還想要討論什麼是「公序良俗」,我首先不得不為這樣的自己感到悲哀。

先不論那些廣告的內容究竟是什麼,重點是:所謂「公序良俗」到底在哪裡?

就談談那支「殺很大」的廣告吧!(我知道可能被罰的不是這一支)
我在網路上看過。如果你問我感想的話,我的答案很簡單:

低能。

就這樣。
真的是一個非常低能的廣告。
把這種廣告用KUSO這兩個字眼來詮釋,還真的是委屈了KUSO這兩個字的精神。

So what?
這個世界上低能的事情何其多?
這個世界上只有我覺得低能的事情何其多?

是的,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價值觀判斷體系,來決定他所接收到的這些訊息,隱含什麼樣的內容。你可以說我這個人真差勁,隨便說別人的創意低能;我願意接受這種批評,相對的我希望別人不要干涉我去認
為那些創意真的是很低能。

這叫作思想自由。這才叫作尊重

我們就來設想一個情境(=模型)吧!在一個假想的國家UTOPIA裡...

Case 1

當這支廣告出現之後,所有國民一致覺得它很低能。然後呢?廣告的收益將會很低,行銷投資血本無歸,某些公司可能因此面臨一些損失。DONE。

Case 2

另一種可能。一半的國民覺得它很低能,但另一半的國民覺得它還算有創意。然後呢?廣告的收益可能還OK,有些人因為它而去接觸了該款遊戲,最後這款遊戲有特定一部分的人在遊玩。

現在我們來把一個名為「NCC」的組織引進我們的模型,並且假設覺得廣告低能的人,會有1%的機率對這個組織進行投訴。

在case 1中,NCC收到大量的投訴,認為這個廣告實在太差勁,甚至有「妨礙公序良俗」之嫌,於是NCC作出裁決,要罰電視台。電視台受罰了,但因為大家也都覺得廣告很低能,所以遊戲公司的收益也很慘淡。DONE。

在case 2裡呢?NCC還是會收到不少投訴吧,在幾場不知道有幾個人參與的討論會議之後,他仍然決定開罰。電視台受罰了。但因為只有一半的人覺得低能,另一半的還是因為廣告而接觸了該款遊戲,所以遊戲公司還是有一定的利基客群存在。

好,問題來了。
什麼是「公序良俗」?

在這裡我看到的只有權力的故事,沒有道德的故事。

NCC是一個代表權威的組織,而不是一個傳遞道德的組織。道德的傳遞不是一個組織可以完成的任務。一個像這樣的組織可以談的,最多不過就是權力。在case 1中,我們都知道這種廣告不會有生存的空間,因為它與普世價值觀衝突。我們需要NCC來決定它是不是「該罰」嗎?不,完全不用。

但在case 2中,請問普世價值觀在哪裡?NCC開罰了!所以我們說該廣告「妨礙公序良俗」嗎?那麼群體中有另一半認為該廣告有創意的人,作何感想?

(你當然也可以去討論它沒有開罰的可能。但如果是這樣,咱們不如討論它「何必存在」的這一件事情吧?)

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,這是一個heterogeneous agents的模型--人們的偏好無法用一個代表性的個體來描述--如果不存在一個代表性個體能夠描述一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偏好,試問什麼叫作「公序良俗」?大家或許都認同,隨隨便便拿刀把人砍死是一件非常惡劣的事情,所以這種行為不符合公序良俗。

(我為什麼要用或許這個字眼?因為永遠都有極少數的人內心存在所謂「反社會」的價值觀。)

可惜絕大多數的行為,無法像上述的例子這般輕易地被貼上合理的標籤。今天如果像「殺很大」這種廣告,能夠持續推陳出新、歷久不衰的話,是不是代表我們的社會中有一定數量的群體願意接受這種內容?如果是的話,請問NCC可以做什麼?請問NCC能做什麼?

今天,如果像「殺很大」這種廣告,只掀起短暫的熱潮,之後就消聲匿跡了,是不是代表我們的社會有一股力量在抗拒這種內容、使得它無地生存?這股力量是什麼?就勉強叫它作「公序良俗」好了。你看得到嗎?你衡量得到嗎?你能用幾個學者的意見反映得出來嗎?不,你幾乎不能。

我今天看到的是什麼?
是一個謎樣的組織在干涉我們社會訊息的傳遞網路。

民眾並不是純粹的訊息接受者,對於媒體輸出的訊息,民眾會消化、會回饋。但這回饋的時間或許會非常久,會相當難以觀測,但我深信回饋是存在的,並且其影響力是可觀的。

今天你要談道德,動機很好,但方法卻毫無意義。無論你開不開罰,你無法用這樣的動作傳遞任何道德訊息,你釋放的東西只關乎權力。

權力是無法束縛人類的道德的。

我,今天一介老百姓,就算覺得這些廣告再怎麼低能,也絕對不會對NCC作出投訴的舉動。因為我知道什麼叫作尊重,我知道什麼叫作真正的自由,知道這些東西的可貴。「公序良俗」不是一個隨便讓人充當大義名分的工具。它談的可以是文化,可以是道德,但無論如何,絕對不會是權力。

什麼是「公序良俗」?
如果它是某些人說了就算的東西,我將不認為這個社會真的存在公序良俗。

不論NCC最後究竟是否決定開罰,我對這個組織的看法都不會改變。它不過就是在一個已經錯誤的方向上,只是踟躕於要不要繼續前進罷了。

現今台灣的媒體普遍缺乏社會責任,但號稱能監督這些媒體的一個機構,卻也不過是擁有這般格局?連這種問題都要浪費資源去決定是否開罰?

失望。太叫人失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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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enat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