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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長篇大論。

這個問題,即使對於輕小說的愛好者而言,都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。

欲研究這個問題的人會很自然地去諮詢wiki(其中又以日文wiki更為詳盡),但得到的只是更大一團模糊、甚至具有許多爭議餘地的定義。在此想要藉由這篇文章闡述一下個人對「輕小說」的詮釋,但在這之前,我還欠大家一個更一般化的定義,那就是:

「什麼是小說?」(笑)

在我,小說是一種包裝。一套「設定」描述背景根據,一套「腳本」描述一連串事實,再藉由「小說」的文字將設定與腳本這兩大面向包裝成一個可以被傳遞的故事。對,不是一個故事,而是一個可以被傳遞的故事。文字可以直接描述腳本--描述事實--它也可以被用來描述故事,一個「包裝後的事實」。這就是小說。我們總是可以找到一些文字描述,將原本一件有趣的事情變得看起來很無趣。比方說:

A:打籃球是什麼?
B:就是有兩群人馬,在一個圍起來的地方,不斷搶著把一顆球塞進對方的籃子裡的遊戲。

小說的目的可以說是為了對這種概念的文字進行改造,包裝,目的是讓「傳遞」的效果更好。再怎麼有趣的故事都可以被說得很無聊;再怎麼無趣的故事也能設法把它講得比實際上更有趣一些。當我們設法把一個故事講得好聽時,其實我們根本還沒去探討故事的本身。因為故事(事實)已經存在了(it was given),我們只是要把它說給別人聽而已。當然,對於一個小說創作者而言,不但小說尚未成形,就連背後的故事也是仍不存在的。

小說家通常必須先創造故事(設定 + 腳本),再寫成一個可以被傳遞的故事(其名為「小說」)。兩者的差異其實很直覺。舉例而言,事實是被時間與空間約束的,無法反序、跳躍式地發生;但寫小說卻能透過倒敘、插敘這些手法將事實「重新包裝」,注意這並不改變事實的本質,但卻改變了閱讀、也就是傳遞故事的品質。(我沒說是變得更好或更差,那得要看小說寫得如何--非常合理。)

好了,我們總算可以回來檢視本文的標題。(希望各位還沒跳出 XD)

何謂「輕小說」?

重點不在設定(=背景根據)也不在腳本(=事實),而在於它們是如何被作者所「包裝」(=說故事的方法是什麼?)。因此,對於台灣角川官方所採用的定義,「輕小說就是可以輕鬆閱讀的小說」,我認為還是不夠明確。這句描述或許作為一個標語是夠格的,但對於一個真正嚴謹的定義來說,仍有太多曖昧空間;而定義如wiki的內容,是透過去歸納現行輕小說的主要特質來分類、描繪出輕小說的輪廓。這種方法可想而知,無法精確掌握什麼,因為永遠都存在例外。

你說輕小說的一項主要特質是插畫,那麼如何解釋日本輕小說電擊大賞得獎作品<角鴞與夜之王>內頁毫無插畫的事實?如果一句「例外」就能夠交代,那麼在這種定義之下,我們只會發現輕小說這個圈子裡存在越來越多的例外,到最後終將衝擊所謂定義的本身。不斷自我擴充的定義不會是一個好的定義。

小說的本質卻沒有例外。如果你接受我的看法,將小說解讀為對設定與腳本的一種包裝,那麼我們就有可能可以進一步明確定義出什麼是輕小說。輕小說是一種特定的包裝方法,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故事傳遞給讀者的效率,因此使用較少的文字堆砌手法、可能較平均來得多的對話、更高頻率的斷行...等方式,來進行創作。我並沒有說這些都是輕小說中必然出現的特質,但這些都是輕小說可能採用的文字包裝手法。

常常可以看到有人提及「文學性」之於輕小說的關係,這是一個值得深入的議題。透過大量的修辭與象徵手法對文字本身以及背後的意象進行包裝,我稱之為文學性的表現。那麼輕小說自然應該降低這種表現方式出現的頻率,原因很簡單,因為它有礙故事傳遞的效率。問題可以很簡單:

你偏重欣賞的是故事的美還是文學的美?

如果你選擇前者,那麼輕小說正是你的菜。不要跟我說兩者兼得,因為結果往往是顧此失彼。一個非得澄清的點是:我沒有說具備文學美的小說其故事就一定比較差,反之亦然。我說的是:傳遞故事的效率會變差。偏重欣賞文學美的讀者當然可以接受故事傳遞效率變差,因為其trade-off是文學性這項特質的提升,這對他們而言是重要的。我也沒有說輕小說不具文學性,這要看作者怎麼取捨--重點在於程度,而非有或無。根據我的定義,我會認為輕小說如果具備超越某種程度的文學性,就不再是輕小說了。可以想像我為輕小說的定義數量化為一個故事傳遞效率的量表,一但某個參數使得該量表低於分類標準,就無法斷定該作品是輕小說。

也就是說,我從來不覺得小說作品具備文學性是有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。(無論從讀者還是從創作者的立場)

一個迷思是,並不是具備文學美的文字才是好的文字。對於小說創作而言,能讓一個故事被包裝得巧妙、可讀、好看的文字,就是好的文字。

我們回過頭來看看台灣角川的定義:「輕小說是能輕鬆閱讀的小說」。輕鬆閱讀這個概念事實上是正確的(我認為)。但是輕鬆在哪裡?輕鬆可以歸因於很多來源。故事的風格可以讀起來讓人覺得輕鬆,文字本身的幽默、淺白與否、甚至排版,也可以讓人讀來輕鬆。這裡的輕鬆究竟所謂為何呢?老實說,我不知道。我不知道台灣角川的想法是什麼。但如果從我為輕小說下的定義來看,輕鬆閱讀是因為故事傳遞的效率很高,讀者可以很快地接受到小說包裝的故事,融入其中,有所感觸。至於故事本身究竟長得什麼樣子,我不認為那是輕小說這個定義應該觸及的議題。

這麼說吧!一個沉重的故事讀起來會很輕鬆嗎?不會吧。所以沉重的故事可不可以是輕小說的包裝標的?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我們可以馬上找到許多例外。甚至就算這些例外是(還)不存在的,我也不覺得輕小說有必要如此故步自封、自我設限。

重點不在於故事長什麼樣子,而在於你怎麼去包裝它。
包裝的方法定義了「輕小說」這個概念。

雖說就連文人相輕,也是自古而然(曹丕,<典論 論文>),但我看當前大眾對於輕小說的理解程度,其層次之低實在讓我認為他們談不上真的有搞清楚議題的方向。或許這不能完全怪罪他們,畢竟輕小說的定義就連深入涉獵者也不見得可以一時講得明白,而這正是我寫這篇文章的主要、並且重要的動機。

我想,比較麻煩的是,雖然我說輕小說是一種特定的包裝方式,但本文通篇卻並未具體描述該包裝方式究竟為何。是的,我沒說。因為我寫不出來。(躺)

我這篇文章想要成為輕小說被重新定義的契機,大概是不可能的。但是我希望這可以是一個重新思考的起點,一種具備價值的發想。或許我們仍然必須加上某些輕小說常有的特質,才能夠真正區隔出輕小說與其他小說的分野,例如許多人覺得輕小說具備 「動漫風」,但在我看來這種說法卻著實是個災難。

什麼是「動漫風」?

我身為一個每天都接觸這個文化的人,都說不出個所以然呀。動漫是很強調視覺化的文化產物,許多特徵反應在視覺化的概念上。你要如何轉換這種概念到文字為主的小說這種載體上?用小說裡的插畫來辨識嗎?就先假設有插畫好了,具有動漫風插畫的小說就是輕小說嗎?那麼這世界上所有的小說都可以很輕易地轉換為輕小說,只要加上動漫風的插畫就行了!這是一個好的定義嗎?豈不是讓輕小說的定義模糊上加模糊?我不希望到最後輕小說變成一種只有ACG圈內的人才會心領神會、圈外人則始終指著錯誤的方向、用錯誤的理解、加以錯誤的評論,最終使得這一文化的欣賞者變得越來越與社會格格不入。這豈不是災難?

總之,對於如何定義輕小說,恐怕還有一條很漫長的路要走。

(遠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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